为保障广大群众和学生的合法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现对依法审批注销、变更办学的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名单进行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26年6月2日至2025年6月10日。
联系地址:石阡县泉都街道佛顶山北路84号(县教育局)
公示期间,如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(联系电话:0856-3930885)或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。公示无异议之后,我局将对公示单位依法审批。
附件:石阡县依法审批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名单
石阡县教育局
2026年6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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