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改善人居环境和空气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《铜仁市中心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石阡县公安局组织起草了《石阡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(征求意见稿)》,现诚邀社会各界人士建言献策,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。逾期未见反馈视为无意见。
1.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:375141175@qq.com
2.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: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公安局
3.征求意见截止时间:2025年11月3日
附件:
附件:1.《石阡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》起草说明.docx
2.《石阡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(征求意见稿)》.docx
石阡县公安局
2025年10月20日
【责任编辑:黄蓉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