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聚餐活动,防范食品安全风险,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现结合石阡实际,特提示如下:
一、严格落实备案管理,强化主体责任
提前报备: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(如流动厨师团队)应于活动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所在村(社区)或乡镇(街道)备案,提交聚餐时间、地点、人数、菜单、承办者资质等信息。
责任主体明确:举办者和承办者同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,需对食材采购、加工操作、风险防控等全程负责。
二、规范食品加工环境,消除污染隐患
场所选址与设施:加工场所应远离禽畜圈舍、垃圾站、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,配备防鼠、防蝇、防尘设施,并确保水源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。临时搭建的厨房需配备冷藏、清洗消毒、废弃物处理等基本设备。
环境卫生管理:活动前需对场地彻底清扫消毒,加工区域与就餐区应分区管理,避免交叉污染。
三、严控从业人员健康与操作规范
持证上岗与健康监测:厨师及帮厨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,加工前需检查健康状况,禁止患有消化道传染病、皮肤病等人员参与操作。加工过程中需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、佩戴口罩。
四、强化食材全流程管控,杜绝高风险原料
采购溯源管理:食材须从正规渠道采购,索要票据凭证,严禁使用无检疫证明的肉类、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、野生菌类、发芽土豆、鲜黄花菜、河豚鱼等高风险原料,禁止非法添加中药材。
贮存与加工规范:生熟食品分开存放,动物性、植物性食材分池清洗、分刀切配;剩菜需冷藏保存且不超过24小时,食用前彻底加热至中心温度≥70℃,不得加工制作冷食类食材。
五、落实食品留样与应急处置
留样要求:每餐次所有菜品需按品种留样125克以上,密闭冷藏保存48小时,记录留样时间、人员等信息,并由专人负责监管。
应急响应:若就餐后出现呕吐、腹泻等症状,应立即送医并报告当地村(社区)、乡镇(街道)人民政府(办事处)、属地市场监管及卫健等部门,保留可疑食品样本配合调查。
六、倡导文明用餐,共建长效机制
反对餐饮浪费:合理规划菜单,引导宾客按需取餐,剩菜打包,践行“光盘行动”。
社会共治监督:鼓励群众发现风险隐患时通过12345、12315热线举报。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乡镇街道开展常态化巡查,严查违法违规行为。
2025年4月9日
石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
【责任编辑:向娟】